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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本站 专用性资产的价值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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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企业价值的评估 企业价值的评估就是将企业的全部资产作为评估对象,企业的经营范围说明了企业的专用性。其主要特点有:1.整体性,即强调从整体上计量企业全部资产组合的评估价值;2动态性,企业的评估价值反映的是以在一定评估期间,被评估企业能够持续经营为假设条件的动态现值,这与企业单项资产评估以某一时点作为评估假设所反映的资产静态价值不同;3不确定性,由于企业价值评估需要对其获利能力做出判断,这就依赖于对企业整体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和适用资本化率的确定。因此,在评估中,预测技术的科学性、选用参数和原始数据的合理性、准确程度都会影响最终的评估结果。而恰恰由于预测技术及参数的选用所固有的不确定性,常常会使评估结果也具有了不确定性。 目前在我国的评估实务中,对企业价值评估大多采用成本加和法(在国外称为资产基础法),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往往只是单纯评估资产负债表上的相关项目,而对于国家的宏观政策,行业状况、企业的经营环境,个体差异,企业的无形资产等因素未能予以考虑,以至于评估结果往往与实际发生较大的偏差。 笔者认为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资产评估师首先要明确资产业务的类型,对被评估企业的宏观环境、行业状况和企业竞争力做充分了解。其次要掌握企业目前经营状态下的资产组合状态,包括物理状态和法律状态,详细了解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资产的使用情况,与其他资产的功能配合状况,并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尤其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企业独有的生产工艺、专利技术和商誉等无形资产,不能漏记、重记。第三,要把企业中的营运资产和非营运资产分离,同时还要对营运资产中的资产专用性进行判断,判断方法可以参照上述单项资产的方法进行。对于具有高度专用性特征的资产,还要把它们从一般营运性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评估。在完成上述工作之后,就要结合具体的资产业务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大多数企业都会有为数不少的专用性资产,因此在进行评估时,最好选用收益法计算,其次再考虑选用成本法计算(由于企业盈利的整体性,所以不宜单独使用),一般来说,不大适合选择市场法,因为企业的个体差异很大,很难找到合适的参照标准。在这里只就收益法的运用进行初步分析。 在使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注意分析资产业务发生前后,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是否发生变化: 1.如果属于股份制改造、企业联营、企业合并、中外合资合作等情况,企业可以在原有状态下继续生产,企业资产的整体组合状态不变,因此不需要单独评估专用性资产。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关键在于做好以下三点:(1)对企业的收益形式予以界定;(2)全面考虑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因素,对企业的未来收益做出合理预测;(3)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做出恰当判断,从而选择合适的折现率。 2.如果判断资产业务发生后,企业的持续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比如,资产转让、企业出售、企业清算,或者企业联营后改变经营方向等。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评估中就需要考虑其专用性资产的问题了。 首先,资产评估师应合理区分营运资产中通用性资产和专用性资产对企业整体盈利能力的贡献,尤其要注意分析专用性资产在企业运营中所形成的超额利润(可占用性准租)。其次,要考虑资产业务发生后,专用性资产的使用状况。如果这类资产不能在原有用途上继续使用,那么由这类资产形成的企业超额收益在评估时应该予以剔除。而对于由它们形成的企业平均收益则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果资产的专用性极高,一旦转移用途就无法使用,造成资产闲置,那么在评估时,只能考虑它的残余价值;如果资产的专用性一般,转移原有用途后,还可以形成次优使用状态,只是无法实现由资产的专用性带来的可占用性准租,那么在评估时,就要剔除由于专用性实现的超额收益,并合理预测未来收益,从而得出企业的专用性资产评估价值。在合理地计算出企业的各类资产价值后,可以采用分项加和的方法计算企业的评估价值。应该注意的是,这里分项加和的基础是用收益法而不是成本法确定的。 四、结束语 资产评估实质是对资产价值的评定和估算,而资产价值不可能是一个静态的、一成不变的概念,它反映了在某个特定环境下有关资产利益双方的价值观念。对于专用性资产而言,这种特征更加突出,专用性资产的价值依赖于众多的变化因素,如资产交易双方的力量、宏观经济环境、产品的市场条件、资产的最优用途和次优用途、资产之间的功能匹配、资产的区位等等。由于资产的专用性而造成的价值风险无疑会给资产评估业务带来风险,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回避这个问题。笔者希望能够通过拙文引出众多有识之士的真知灼见。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 2.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经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 3.威廉姆森:《治理机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中译本 4.克莱因:《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中译本 5.陈明高:《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性分析》,中国资产评估,2003年第4期 6.格罗斯曼、哈特:《所有权的成本和收益: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的理论》,载于《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中译本 (作者单位: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来源:中国资产评估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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